为什么没人管电信的垄断?
去年办了一张IPAD的电信上网卡,最近发现IPAD基本没有带出去的机会,打算停掉上网套餐。打10000号说是要到营业厅销号。到了营业厅,被告知一定要出示机主身份证。接近年关,身份证被小偷偷了,打算回老家过年一并办理。继续打10000号,答复没有身份证就不能销号,并举例说,你去银行办理业务没有身份证能办吗?那好,帮我挂失,不要再产生月租费。答复说他们的挂失照样产生月租费。银行不会月月扣费,这个没法类比了,电信自己说了算。
算下来身份证办下来要三四个月。电信说要不您去登报,去公安局开证明,办理临时身份证。鬼才知道办理临时身份证又要一些什么什么证明,还不知道要跑多少趟。
继续商量,拿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行不行,答复不行,没法证明机主身份。只有身份证才能证明机主身份。并一再强调号码是机主的个人财产。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?希望法律人士能解答一下这个问题。
总之,打了半天电话,电信就一句话,必须有机主身份证才能销号,不然就要继续扣费。不管一年半年,那是我们自己的事,谁叫你当初签协议的呢?
有意思的是,在电信营业厅打10000号的时候,有客服还跟我说当月只要整月都没用过,是不计费的。后来出来之后,又打10000号确认,却变成了上面的答复,这又是怎么回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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