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 创业者请关注这些新规
2012年即将结束,从2013年1月1日起,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将开始实施,这些都将影响到我们工作、生活的各个方面,还有些是与创业企业密切相关的,比如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,还有与创业企业间接相关的《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》。下面,创业邦就为您一一盘点:与创业企业直接相关的:
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(全文)
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已经由财政部发布,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, 2004年发布的《小企业会计制度》同时废止。该准则的出台有三个着眼点,即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、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、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。
中华会计网校汇总的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的主要亮点有:
1.简化了会计核算
(1)资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,不计提任何资产减值准备
(2)长期股权投资仅采用成本法,取销了权益法
(3)资本公积仅核算资本溢价(股本溢价)
(4)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
(5)外币报表一率采用资产负债表日汇率折算,不产生外币报表汇算差额
(6)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按票面利率核算,不按实际利率计算
(7)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和附注,不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。
2.减少了会计核算与税收的差异
(1)不计提减值准备;
(2)固定资产折旧、无形资产摊销、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考虑税法的规定、与税法一致。
3.与《企业会计准则》相协调:
(1)小企业会计准则未做规定的事项,参照《企业会计准则》执行。
(2)小企业上市或成为大中型企业时,改为执行《企业会计准则》。
新规提示:
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规范了小企业的内部管理,对小企业的税负公平也起了促进作用。对于广大小微企业而言,学习掌握新规则,以尽快从中受益,是非常必要的。
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总则第三条提到:
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,可以执行本准则,也可以执行《企业会计准则》。但执行《企业会计准则》的小企业,不得在执行《企业会计准则》的同时,选择执行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的相关规定。
关于小企业的划型标准,请参见这里。
那对于小企业来说,是执行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好呢,还是《企业会计准则》好呢?对此我们采访了北京华财理账顾问有限公司专家张海涛,张海涛解释说,如果企业在可预测的未来无法达到中型企业标准,可选择执行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;如果预期很快就不满足小企业标准,则执行《企业会计准则》比较合适。在企业所得税法方面,只对小型微利企业有优惠政策。但该小型微利企业与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所确定的小企业不是同一个标准。
如果您对该新规想深入学习了解,可参考《小企业会计准则操作实务》
另外提醒您,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的实施会涉及财务系统软件的升级、补丁的修复等问题。
与创业企业间接相关的:
《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》
《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(试行)》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,要求商业银行在2018年底前达到规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。《上海金融报》报道,为减缓商业银行实施《管理办法》的压力,通知明确,对储备资本要求(2.5%)设定6年的过渡期:2013年末,储备资本要求为0.5%,其后五年每年递增0.4%。到2013年末,对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、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分别为6.5%、7.5%和9.5%;对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、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分别为5.5%、6.5%和8.5%。
新规提示:
《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》下调了小微企业贷款、个人贷款以及公共部门实体债权的风险权重。
《证券日报》报道,招商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办公室总经理文兵指出,这将引导商业银行扩大小微企业和个人贷款投放,体现了降低信贷成本,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导向。这更加贴合当前的经济形势需要。而同时适度上调商业银行同业债权的风险权重,目的则是为了防范风险在银行体系的传递。
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,各商业银行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,合理调整资产结构,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,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。要加强金融系统各个领域、各个环节的风险防范,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,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。
部分新行业标准开始执行:
一、食品业:《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(GB28050-2011),规定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能量、蛋白质等的含量值及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比,《通则》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二、纺织业:两项新的棉花国家标准,将于2013年9月1日起实施。新标准废止了传统的品级检验,推行全新的棉花颜色分级检验,在棉花行业内被称为棉花标准改革,将对我国棉花的生产、加工、检验、贸易、使用等多方面产生深刻影响。
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:
一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
新修改的居民身份证法于1月1日起施行。新修订的《居民身份证法》明确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指纹信息,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。对于首次申领二代证的,在办证时将直接登记指纹信息;对已经领取二代证的,在换领、补领证件时将登记指纹信息。对于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证,遵循群众自愿原则,不允许强制群众登记指纹信息换证;群众愿意提前换领的,公安机关要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。
二、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
2013年1月1日,公安部新修订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将开始实施,新交规加强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,并改进了驾考制度。新交规的主要变动有:
1.闯红灯:记6分罚100元。(老交规记3分罚200元)。
2. 酒驾: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。(老交规记12分吊销驾照6个月并处罚金)
3.驾驶员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。(老交规未规定)
4.行驶中拨打手机记2分罚100元。(老交规未规定)
5.不挂号牌和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。(老交规记6分并处罚金)
6.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。(老交规未规定)
7.超速50%吊销驾照
8.对毒驾零容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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